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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和县人民法院召开新和县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

作者:审管办 马奔奔  发布时间:2024-08-14 19:44:2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减少诉讼案件增量,有效降低万人成讼率,8月12日下午,新和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新和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会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希艾力、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各乡镇政法委员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局、审管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图为新和县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现场。牙曼菊 摄


会上,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马文涛同志就新和县人民法院1-7月收结案情况及各乡镇万人成讼率等情况作了简要通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艾合买提·依明详细介绍了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及化解流程,各乡镇对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交流发言,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我们在化解债务类矛盾纠纷时,经常会遇到被告家庭经济条件差、资不举债的问题,虽然被告愿意偿还债务,态度较好,但是无力偿还债务,此类问题比较突出,难以化解。”
“对于部分案件,被告人长期不在辖区,调解难度较大。”
对于各乡镇提出的难点问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江霞同志以按期支付、以物抵债、微信沟通等方式,为各乡镇化解矛盾纠纷提出具体对策措施,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推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图为新和县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现场牙曼菊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希艾力同志指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护航新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深入开展、建设高水平平安新疆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要凝聚乡镇力量,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营造更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抓实重点任务,全面提升矛盾排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化水平;要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防止成为“口袋案”;要坚持调解为先,坚持基层为要,加强乡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转,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江霞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意义,做实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一是要深刻认识矛盾纠纷化解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最主要职责;二是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协调配合,畅通沟通渠道;三是要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面提升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续写社会长期稳定新篇章。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新和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通环节,理顺章程,形成机制,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前,共同协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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