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斯木法官,你真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12月25日,申请执行人努某给承办法官送来印有“热心服务为人民,助人为乐暖人心”的一面锦旗,这是对承办法官的认可,亦是对新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
案情回顾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和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立即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车辆登记部门等发出查询通知,对被执行人托某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查,暂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承办法官对托某进行约谈,劝其尽快将努某的财产进行退还,但托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偿还能力,无法履行案款。
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多次对托某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并列举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其生活产生的严重影响。经过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说,被执行人托某最终通过借钱等方式将案款分期支付完毕,申请人努某也如愿拿到所有案款。
尽“执”履责显成效,司法为民暖人心。下一步,新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发扬吃苦耐劳精神,攻坚克难,灵活运用各项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