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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和县人民法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3-09-28 11:10:1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27日,新和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摘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关于五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内容,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新和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

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易发多发期,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关键节点。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不断筑牢思想防线,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二要严明纪律要求,重申纪律红线。时刻警钟长鸣,以永远吹“冲锋号”的韧劲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驰而不息,不折不扣落实廉洁过节的系列要求,自觉警惕和防止“节日病”的侵蚀,保持清醒、把握尺度,确保风清气正过“双节”。三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引领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清正廉洁上发挥“头雁效应”,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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